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_高齡健康與長期照顧知識網 - 常見問答集 - (民)照服員、居服員、看護(台籍外籍)哪裡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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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照服員、居服員、看護(台籍外籍)哪裡不一樣?
  • 資料來源:中華長照協會

    照顧服務員(照服員)是大家俗稱台籍看護的正式名稱,需要參加照顧服務員完整訓練課程並通過檢測才能擁有資格。
    並且在職期間還要持續繼續上課取得繼續教育積分。

    居家照顧服務員(居服員)顧名思義,就是照服員到宅進行居家照顧的服務。
    如有長期需要看護的照顧,因本籍照服員服務費較高,所以很多雇主會選擇申請外籍。
    但要注意申請外籍看護會有等待期間(約2個月)、放假回鄉的空窗期(約1個月) 以及語言、文化、生活習慣的不同等。
    居家照顧服務除了可向政府申請公費補助之外,還有坊間自費的短期看護、陪伴照護或家事服務等選擇。
    然而公費補助的居服員到府服務時間是有限制的,自費的居服員服務時間可依僱主的需求客製化,
    而對於初次來台的外勞完全沒受過照顧服務的訓練,僱者可以先聘請短期的照服員,來執行及示範教導專業的照護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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