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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機構式照顧服務的服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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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構式服務
    機構式照顧

    若需要全天候的人手來看顧長輩,可以選擇住宿型的專業照顧機構。
    一般根據「疾病」、「日常生活自理能力」、「福利身分別」來區分適合的機構:
     
    (一)日常生活能自理--健康老人
     
    老人住宅(老人公寓)
    由縣市政府設立,以租賃方式出租給日常生活能自理的長輩,提供住宿、餐食、休閒活動、生活補助、簡易醫護、社會福利諮詢,與安養機構的服務類似。
     
    安養機構
    若無重大疾病或失智、日常生活能自理,但需他人照顧的長輩,可以入住自費的「安養機構」(例如安養院、養生村、養老院)。除了住宿外,也提供基本的保健服務、運動休閒空間、醫護通報系統,但不能行使醫療行為。
     
    (二)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者

    1. 長期照顧機構:
    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者,可入住長期照顧機構。目前共分三種類型
    (1)養護機構型:照顧有意識、無自主生活能力的老人。可服務至2管患者(鼻胃管、導尿管)。
    (2)長期照護型:照顧罹患慢性疾病,且需要長期醫療服務的老人。可服務至3管患者(鼻胃管、導尿管、氣切管)。
    (3)失智照顧型:罹患失智症中度以上,行動力良好,需受照顧之老人。
     
    2. 護理之家:
    照顧罹患慢性疾病,而需要繼續護理的病人,提供各類護理照護,並有醫師定期診療、物理職能活動、營養評估、生活照顧等服務,最多可以服務到3管的病患(鼻胃管、導尿管、氣切管)。
     
    3.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辦理的日間式與住宿式照顧服務。
     
    4. 榮民機構(榮民之家):
    提供一般榮民或失能榮民的自費養護機構。目前也開放給需安養、養護或失智照護的65歲以上民眾申請。
     
    ※老人住宅有讓中低收入戶、無自用住宅的長者優先入住的福利。
     
    ※申請入住評鑑合格的長期照顧機構,以及護理之家、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榮民機構,需符合各縣市政府的申請人收入、失能等級標準,方可申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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