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_高齡健康與長期照顧知識網 - 常見問答集 - 【專業人員】長照服務之法人,可否增設其他福利相關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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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專業人員】長照服務之法人,可否增設其他福利相關機構?
  • 採有限度開放之原則,長照機構法人經主管機關許可後,得設立機構(社會福利機構、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機構)或提供其相關服務。

    社會福利機構包含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婦女福利機構、社會救助等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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