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_高齡健康與長期照顧知識網 - 新聞新知 - 社區、大樓 擬規定須設日托
新聞新知
首頁 > 新聞新知 - 社區、大樓 擬規定須設日托
字級設定:
社區、大樓 擬規定須設日托
2017-09-15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

來源網址:https://goo.gl/jqSjPz

 

中央力推長照2.0,宜蘭縣代理縣長吳澤成日前專程到日本參訪老人長照做法,返台後計畫結合社福體系與建管政策,未來興建大樓或達一定規模的社區時,必須規畫針對老人及嬰兒的日托公共空間,讓老、幼可就近得到妥善照顧,民眾白天也可放心上班,無後顧之憂。

 

高齡社會 預做準備

吳澤成說,縣府有意選定國防部委託縣府代管70年、位於冬山鄉的舊眷村「金陵新村」,做全面規畫重建,提供日托、喘息、機構式老人照護服務,其中日托、喘息服務對象以在地民眾為主,機構式服務範圍則較廣泛,同時照顧鄰近村里的老人家。

 

吳澤成指出,宜蘭縣12鄉鎮市中,已有8鄉鎮老年人口超過14%,邁入「高齡社會」,雖然遠低於日本30%的程度,但仍需預做準備,且應從「家庭」、「社區」、「機構」3層次照顧同時著手。

 

老人照顧 社區為主

他認為,老人照顧應以社區為概念較為適當,至於大規模的托養照護機構,則需進一步考量空間及硬體等條件。

 

吳澤成結束日本參訪返台後,立即召集府內相關人員討論,研擬結合社福體系與建管政策的可行性,初步決定未來縣內達到一定規模的社區,或大樓新建案,將考慮強制規定均需規畫設置完整的日托空間,日托對象同時包括老人及嬰兒。

 

吳澤成強調,大樓與社區均有日托服務機構後,有托老、托嬰需求的民眾,便可在出門上班前將老人家、嬰兒就近托養,下班再帶回家,省去四處奔波接送的時間與體力負擔,也可讓老、幼托養及照護機制更加健全。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