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來源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7339/6320812
聯合報與願景工程基金會報導家庭長期照顧者十年來竟然有近百件弒親案,令人震驚與痛心。我國從二○○七年實施長照1.0到現在長照2.0,十五年來花費近千億預算,然還是出現照顧者殺人、外籍看護逃跑,長照是否出問題?筆者認為癥結在家庭照顧未公共化。
華人傳統家庭倫理下,照顧責任一直被視為「家庭化」、「私領域化」,甚至「女性化」的工作。即使長照法公布,政府政策仍是協助者角色,主事者仍為家庭。但在少子高齡化時代,家庭形態多屬小家庭,代間只有樹幹但缺少樹葉,竹竿式的家庭,使家中長輩照顧工作落在少數人身上,長期照顧壓力令人身心俱疲,致有逆倫弒親不幸事件發生。
長照計畫大都著墨於失能長者,輕忽失智者照顧,且只有重度失能及失智者才有短暫居家照護或日間照護,大部分照顧工作仍落在家庭照顧者身上。照顧者一年喘息時間一般僅有十四天,少數經濟富裕家庭只有送民間長照機構就養。因此要防止憾事發生,唯延長喘息時間及比照幼托公共化的照顧公共化,才能根本解決長照悲歌。
長期照顧公共化如何辦理,筆者建議如下:一、增強社區巷弄長照站的功能:落實衛福部多元照顧中心服務計畫,推展小規模多機能居家照護模式,由個案管理師就社區中需要在家長期照護的高齡者,擬定個別長照計畫,提供整合性的服務,以滿足長輩的需求,照護費用除原有長照補助經費外,不足部分由家庭分攤。
二、鼓勵民間辦理走動式照顧,服務送到家的長照社團:以案主為中心,提供短時間多次數的客製化服務,透過巡迴走動方式,讓長輩可以在熟悉的居家環境中接受最適切的服務。例如弘道老人基金會辦理在家照護走動式服務,社福界咸認為是未來值得推廣的照顧模式,讓社會企業變成產業,提供國人就業機會。
三、政府與民間合作建立公共化的照顧體系:國家為照顧工作負起主要責任,並促進照顧福利服務產業的發展。
高齡者照護目的是預防失能,活躍老化,誠如北歐國家老人政策是「只有臨終前兩星期才躺到床上過日子」。讓老人活得好,活得有尊嚴;實施長照公共化,將長照服務送到社區,讓長輩們在地健康老化,才是真正成功的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