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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原民孕婦、原民普通傷病就醫 即起交通也可補助
2019-10-25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來源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7266/4123162

 

 

為減輕原住民就醫交通費負擔,今天起需產檢或生產的原民孕婦、居住離醫療院所較遠的普...

為減輕原住民就醫交通費負擔,今天起需產檢或生產的原民孕婦、居住離醫療院所較遠的普通傷病者等,均能申請交通補貼。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為減輕原住民就醫交通費負擔,原民地區轉診、重大傷病、緊急傷病、入住機構者有辦法可補助,但仍有部分醫療項目或對象未受到保障。衛福部修改辦法擴大適用範圍,今天起需產檢或生產的原民孕婦、居住離醫療院所較遠的普通傷病者等,均能申請交通補貼。

 

衛福部照護司簡任技正陳青梅表示,許多原民地區出外就醫路程長,過去聽聞可能有原民孕婦因為交通不便放棄產檢,或是使用預防保健服務發現異常,但當地沒有醫療機構能協助確診等。過去雖已補助轉診者,但有些偏鄉地區連診所或衛生所都沒有,所以放寬交通費補助條件。

 

衛福部照護司昨公告修正「原住民醫療或社會福利資源使用交通費補助辦法」部分條文,補助對象新增普通傷病就醫、孕婦產檢及生產,同時放寬對於轉診就醫的認定,門診或急診手術後首次回診、轉診一個月內四次回診、分娩出院後六星期內首次回診、出院後一個月內首次回診、參加預防保健檢驗結果呈異常個案就醫確診等,均能享有交通費補助。

 

新法規定,轉診就醫、重大傷病就醫、緊急傷病就醫者,住家距離醫療院所20至40公里一次補助600元,40公里以上一次補助1000元,每人每年十次為限、每季三次為限;孕婦因產檢或生產就醫,住家距離醫療院所5至20公里一次補助200元,20至40公里一次補助600元,40公里以上一次補助1000元。

 

至於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者,住家距離醫療院所20至40公里一次補助800元,40公里以上一次補助1600元,每人每年兩次為限。陳青梅表示,符合資格的民眾,今起就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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