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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業人員】長照人員訓練應如何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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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人員】長照人員訓練應如何核備?
(一) 為充足長照人力服務能量,整合及培訓長照服務人力,衛生福利部已完成長照醫事人力三階段培訓課程規劃,並自99年起分階段展開長照醫事專業人力培訓計畫,使長照人員具備長照基本知能、提昇專業照護能力,並更進階強化跨專業及整合能力,強化長照醫事專業人員照護量能。
(二) 又為因應從事長照服務人力之培訓需求,本部104年已規劃辦理「長照服務人才培訓數位化課程製作及學習平台建置」計畫,將現行辦理之長照專業培訓課程例如Level I共同課程之實體課程,錄製為線上數位化學習課程,並建置e-learning學習網平台及整合至相關學習平台,透過數位課程教材製作、線上測驗與認證等資訊化作業,提供長照服務人力之便利性及可近性的訓練課程學習,達成擴大訓練效益目標。
(三) 未來長照人員之訓練、認證及繼續教育等規範之長照人力相關子法,本部刻正研訂中,且亦將邀集專家學者、相關單位及團體針對子法內容進行討論及意見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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