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_高齡健康與長期照顧知識網 - 常見問答集 - (專)如果之前已經取得照顧服務員資格,是否需要接受額外訓練才能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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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專)如果之前已經取得照顧服務員資格,是否需要接受額外訓練才能提供服務?
  • 因照顧服務員本應完成老人福利服務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及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規定之訓練,或取得照顧服務員職類技術士證或養成教育,所以已依前述規定取得照顧服務員資格者,可以不用再接受另外的訓練,依本辦法第4條規定辦理認證後,即可取得長照人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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